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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本會「蘇吉雄與洪雪惠校友伉儷清寒獎助學金」及「林茂雄校友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活動開跑囉!!
為回饋母校培育之宏恩暨勗勉本校品學兼優之清寒優秀學生,砥礪激發其向上精神,以期順利完成學業回饋國家社會。本校47級蘇吉雄校友、48級洪雪惠校友,以及47級林茂雄校友特設立此獎助學金。
有關本案申請獎助對象、名額、資格及時間如下述,如欲申請者,請於104年10月15日(四)前將申請相關文件逕送或郵寄至本校屏商校區行政大樓三樓實習就業輔導處校友服務組彙辦,逾期恕不受理。
一、獎助對象:就讀於本校大學部期間無力負擔註冊費或家計費之在學學生(不含入學新生第一學期)。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申請「蘇吉雄與洪雪惠校友伉儷清寒獎助學金」:每年補助2名,每名獎助新臺幣5萬元整。
(二)申請「林茂雄校友清寒獎助學金」:每年補助5名,每名獎助新臺幣1萬元整。
三、申請資格(以下條件須同時兼具):
(一)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學科不及格,操行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者。
(二)領有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或清寒證明者。另,如無前開證明,其父
母或監護人因遭受重大變故(如重大傷病、天災…等),導致生活困難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
(三)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如為受領身心障礙、低(中
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大專弱勢助學金等補助者除外。)
(四)受領本獎助學金者,在大學期間以限領一次為原則。
四、申請時間:本獎助學金於每年9月15日起至10月15日止,備妥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逕送
或郵寄至本會(地址:900屏東市民生路4-18號)辦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
五、其他詳細資料請見附件-「國立屏東大學校友總會蘇吉雄與洪雪惠校友伉儷清寒獎助學金設置要點」
及「國立屏東大學校友總會林茂雄校友清寒獎助學金」。
六、本案承辦人:實習就業輔導處校友服務組沈郁娟小姐,電話:08-7663800轉16301。
國立屏東大學校友總會 敬啟 10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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