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對象:
就讀於本校大學部期間無力負擔註冊費或家計費之在學學生(不含入學新生第一學期)。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蘇吉雄與洪雪惠校友伉儷清寒獎助學金」補助2名,每名獎助新臺幣5萬元整。
(二)「林茂雄校友清寒獎助學金」補助5名,每名獎助新臺幣1萬元整。
三、申請資格(以下條件須同時兼具):
(一)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學科不及格,操行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者。
(二)領有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或清寒證明者。另,如無前開證明,
其父母或監護人因遭受重大變故(如重大傷病、天災…等),導致生活困難者,得檢具相關
證明文件申請。
(三)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如為受領身心障礙、低
(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大專弱勢助學金等補助者除外。)
(四)受領本獎助學金者,在大學期間以限領一次為原則。
四、申請時間:自106年9月15日起至同年10月15日止,備妥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逕送或
郵寄至本會(地址:900屏東市林森路1號)辦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
五、有關本會清寒獎助學金設置要點、申請表,以及個資運用聲明暨同意書各1份,請至本網「表單下
載」及「法令規章」下載使用。
六、申請本會相關清寒獎助學金所送各項表件,不論審查通過與否,概不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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